民事类案件(财产,婚姻,继承,劳务,知识产权,交通等)
刘志义案,挑战民事案件刑事化
刘志义是河北省望都县人,1984年,他组建了一个建筑队(简称刘志义队),挂靠在望都县第二建筑公司(简称望都二建),到北京施工。1992年,刘志义队脱离望都二建,挂靠到北京市怀柔县建筑集团,并由后者出具委托书,注册了望怀公司,1998年又改造为股份制企业。
1998年年初,望都二建在望都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志义支付1992年至1998年所欠挂靠管理费400万元。刘提出管辖异议之诉,先败后胜——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12月下达裁定书,最终裁定此案移送北京市怀柔县法院审理。
怀柔县法院还没有来得及审理,1999年7月30日,望都县公安局天兵突降,逮捕了刘志义,并抄没了公司的账本和现金。原来,望都二建的总经理兼保定市人大代表孙荣芬指控刘志义将望都二建价值数百万元的设备转移到刘个人名下,构成职务侵占罪。
不仅如此,保定市人大个别负责人和两位处长还参与了此案的“质询”和“督办”。两位处长还公开说:“省高院把这个案子送怀柔审理,管理费就要不回来了。通过民事案子要不回来,就要通过刑事案子把钱要回来。”
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志义被投入了看守所。因延长羁押的申请未获检察院批准,为规避法律,望都县公安局先将他释放,过了两个月,再将他逮捕,直至对刘志义提起公诉。
在这艰难的时刻,张成茂成为刘志义的辩护律师。当时,利用权力将民事案件刑事化的做法还刚刚出现,张成茂敏锐地意识到这种倾向的危险性,下定决心打赢这场官司,以堵截这股逆流。
他邀请江平、高铭暄等最著名的7位专家论证此案。专家一致认为,根据案情,刘志义并无侵吞单位财产的行为,更谈不上涉嫌职务侵占罪。刘志义队与望都二建的债务或产权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
他还向媒体介绍案情。《人民日报》报道此案后,反被当地主张抓刘的势力诬为“报道不实”。于是,《人民日报》一而再、再而三地报道此案,调查结论始终是,刘志义案很不正常。
在法庭上,张成茂更以大量的证据证明,此案是经济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刘志义侵占罪不能成立。还慷慨陈词,望都二建将民事问题刑事化,以达到鲸吞他人资产的目的,这是注定不会得逞的。
2004年7月20日,保定市北市区法院作出正义的判决,宣布刘志义无罪。
1998年年初,望都二建在望都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志义支付1992年至1998年所欠挂靠管理费400万元。刘提出管辖异议之诉,先败后胜——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12月下达裁定书,最终裁定此案移送北京市怀柔县法院审理。
怀柔县法院还没有来得及审理,1999年7月30日,望都县公安局天兵突降,逮捕了刘志义,并抄没了公司的账本和现金。原来,望都二建的总经理兼保定市人大代表孙荣芬指控刘志义将望都二建价值数百万元的设备转移到刘个人名下,构成职务侵占罪。
不仅如此,保定市人大个别负责人和两位处长还参与了此案的“质询”和“督办”。两位处长还公开说:“省高院把这个案子送怀柔审理,管理费就要不回来了。通过民事案子要不回来,就要通过刑事案子把钱要回来。”
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志义被投入了看守所。因延长羁押的申请未获检察院批准,为规避法律,望都县公安局先将他释放,过了两个月,再将他逮捕,直至对刘志义提起公诉。
在这艰难的时刻,张成茂成为刘志义的辩护律师。当时,利用权力将民事案件刑事化的做法还刚刚出现,张成茂敏锐地意识到这种倾向的危险性,下定决心打赢这场官司,以堵截这股逆流。
他邀请江平、高铭暄等最著名的7位专家论证此案。专家一致认为,根据案情,刘志义并无侵吞单位财产的行为,更谈不上涉嫌职务侵占罪。刘志义队与望都二建的债务或产权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
他还向媒体介绍案情。《人民日报》报道此案后,反被当地主张抓刘的势力诬为“报道不实”。于是,《人民日报》一而再、再而三地报道此案,调查结论始终是,刘志义案很不正常。
在法庭上,张成茂更以大量的证据证明,此案是经济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刘志义侵占罪不能成立。还慷慨陈词,望都二建将民事问题刑事化,以达到鲸吞他人资产的目的,这是注定不会得逞的。
2004年7月20日,保定市北市区法院作出正义的判决,宣布刘志义无罪。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李俊海案,人权保护的典型案例